市政協六屆三次會議第022號提案辦理情況 公開公示
市政協六屆三次會議第022號提案辦理情況
公開公示
根據市政協六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要求,我委負責主辦第022號關于“建強綜治中心,賦能基層治理”的提案,經充分征求會辦單位辦理情況及意見建議,現將提案辦理情況進行公開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近年來,市委政法委牢固樹立“共同締造”理念,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以全面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實體化運行為抓手,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體系,不斷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助力基層社會治理。
一、主要工作
1.全面推進綜治中心平臺建設。緊盯基層社會治理基礎薄弱這個短板,全覆蓋推進市縣鄉村四級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和實體化運行,充分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民政等資源力量,為群眾“辦事+說事”提供一站式服務。制定了《咸寧市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及工作指引,統一設計了“平安咸寧”LOGO標識,大力推進綜治中心陣地、隊伍、機制和智能化建設,采取常駐、輪駐、隨駐相結合的方式,整合相關部門力量集中進駐,建立“匯研交辦督結評”閉環工作機制,讓老百姓解決訴求“只跑一地、只進一門”,力爭只跑一次。目前,全市市縣鄉村四級綜治中心全部完成規范化建設,已成為了群眾解決訴求、化解糾紛的首選之地。今年4月,我市通城縣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實體化運行工作經驗入選中政委教學案例,并在中央黨校進行了專題授課。
2.構建矛盾糾紛多元調處體系。大力推進綜治中心與調解中心一體化建設,創新矛盾糾紛“一站式”多元化解新機制,通過抓頂層統籌、抓機制配套、抓隊伍建設、抓全域覆蓋、抓激勵保障等“五抓”,打造“一個中心(調解中心)、兩項服務(調解、法律)、三大咨詢(法律、政策、心理)和四類調解(人民、行政、司法、仲裁)”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源頭治理,實現了矛盾糾紛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創新了一大批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法,一大批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去年11月,咸安區向陽湖鎮預防化解村組合同糾紛“合議共管”工作法被評為全國新時代“楓橋式工作法”先進典型,向陽湖司法所所長陳娟受到習近平總書記親切接見,并在人民大會堂作交流發言。今年以來,全市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8008件,化解17772件,化解率為98.69%。
3.大力推進網格化精細化管理。始終堅持把網格作為基層社會治理最小單元,按照“地域相鄰、構成相似、規模適度、方便管理”原則,因地制宜地劃分村(社區)基礎網格,落實三級管理模式,由縣市區統籌管理,鄉鎮(街道)黨委和相關干部包保社區(村),社區(村)“兩委”包保網格片區,實現網格化服務管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盲區、不留死角”。在此基礎上,推動“多網合一”,探索“全科網格”建設,整合部門資源,充實網格力量,建立完善自下而上發現問題、自上而下統籌調度、分級分類處置問題的全周期管理機制,做到平時各司其職、協調聯動,戰時統一指揮、快速響應。目前,全市共選聘了村輔警886人、網格員9280人,每個村(社區)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群防群治隊伍。
4.不斷強化社會治理科技支撐。充分運用智能化手段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推動現代化科技手段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加快建成綜治信息系統,打通信息壁壘,用大數據智能化為社會治理賦能、添彩、助力。一方面,依托“雪亮工程”擴面提效,整合公安、交通、城管、環保等部門視頻監控資源,打造一體化應急指揮系統。推進“智能看家”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加強偏遠鄉村、背街小巷、老舊小區視頻探頭建設,進一步完善視頻監控網絡,極大地提升了群眾安全感。另一方面,依托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推進綜治網格化、視頻監控共享、政法協同辦案、政法輿情監測等“四個平臺”建設,進一步拓展應用場景,打造線上一體化服務平臺,推行基層社會治理事項“一網通辦”,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二、主要成效
經過三年的實踐探索,依托綜治中心這個平臺,把法院、檢察、公安、司法、信訪、民政等部門在基層力量統籌起來、集成作戰,讓群眾在每一起糾紛的化解中感受到公平公正,讓“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糾紛靠法”的法治意識深入人心,取得了十分明顯的成效。今年4月,我市通城縣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實體化運行工作經驗入選中政委教學案例,并在中央黨校進行了專題授課。
一是從“單兵作戰”向“多軍協同”轉變。通過發揮綜治中心統籌協調作用,對各方資源力量進行統一調配,極大提高了矛盾糾紛調處有效率,確保群眾訴求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之前,基層干部在處理群眾訴求及矛盾糾紛時,只能依靠一個部門的力量,有時難以解決,導致群眾不滿意,從而引發矛盾激化,甚至外溢上揚、越級上訪,形成信訪積案。現在,基層干部在處理群眾訴求時,依靠單個部門解決不了時,會積極引導群眾到綜治中心來尋求解決,改變了過去“單打獨斗”的局面,有效防止了風險外溢。
二是從“坐堂聽診”向“上門問診”轉變。依托綜治中心開展“平安咸寧全域提升”活動,定期組織政法干警下沉基層、走訪群眾,開發上線了“咸評政法”小程序,主動接受群眾監督評議,把評判權交給群眾。過去,群眾反映訴求、解決糾紛,不是找書記就是找鎮長,沒有一個固定的說事場所,也不知道找誰能解決。現在,多數群眾都知道綜治中心是化解糾紛、解決訴求的地方,既方便了基層群眾,也能很好地把矛盾糾紛吸附在當地、解決在當地。目前,我市各級綜治中心特別是鎮、村兩級綜治中心已經成為群眾反映訴求、解決糾紛的首選之地。
三是從“解決得了”向“解決得好”轉變。通過整合各方資源力量,落實首問負責、來訪登記、會商研判、領導包案、督導考評等一套完整的運行機制,強化了系統思維和法治觀念,避免了“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的現象,大量的矛盾糾紛被吸附在當地、化解在基層,化解了一大批信訪積案。同時,定期邀請律師、法官等法律專家,對群眾訴求和矛盾糾紛化解情況進行集中會審,對必要的調解案件進行司法確認和檢察聽證,極大提升了矛盾糾紛調處的法治化水平,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公開公平公正,杜絕了“和稀泥”的現象。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借助機構改革的契機,進一步健全完善綜治中心運行機制,加強綜治中心內部管理,注重基層隊伍培養,制定出臺《咸寧市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實體化運行地方標準》,積極探索矛盾糾紛分層分級化解機制,注重思維創新、流程再造、資源共享,著力解決影響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成效的源頭性、基礎性問題,著力構建上下聯動、左右協調的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著力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及時有效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