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黃昏戀”,莫要讓“Ta”把你騙!
在溫馨祥和的夕陽時光里,許多獨身老人懷揣著對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勇敢地踏上了尋找黃昏戀的旅程。然而,在這份純真的情感追求中,卻隱藏著一些不法之徒精心布置的“甜蜜陷阱”。他們虛構身份信息,利用婚介所作為掩護,以甜蜜的言辭和虛假的承諾,編織出一個個看似美好的愛情故事,實則卻是為了騙取老年人的錢財。
家住咸安的余奶奶,在失去老伴多年后,渴望在晚年找到一位知心的伴侶。2022年7月,她通過一家婚介所結識了劉某某,劉某某自稱是某機關單位退休的干部,條件優渥,開著養老院,有車有房,還有高額的退休工資,讓余奶奶心動不已。在劉某某的甜言蜜語下,兩人迅速確立了戀愛關系。
然而,這段看似美好的黃昏戀,卻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劉某某利用余奶奶的信任,謊稱自己有“門路”,可以代辦失業保險幫家人每月搞個退休保障,要余奶奶向親朋好友宣傳。余奶奶的妹妹聽說后想到自己是農村人沒有工作,買個失業保險,以后每個月拿一千七八百元,可以不靠兒女養活自己,于是通過余奶奶將兩萬元交給了劉某某。
然而,劉某某拿到錢后,卻并沒有代為辦理失業保險,而是將錢款揮霍一空。在余奶奶的多次催促下,劉某某才謊稱無法購買失業保險,并打了一張欠條后便消失得無影無蹤。2023年7月余奶奶到婚介中心查詢才發現,劉某某留存的家庭地址都是假的。此時,余奶奶才意識到自己陷入了詐騙陷阱,隨即報警。
老年人的積蓄是老年人幸福生活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針對老年人的欺詐犯罪性質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今年3月,該案移送咸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依法審查查明,劉某某虛構身份,以購買失業保險的名義騙取他人錢財,其行為已觸犯刑法。咸安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劉某某提起公訴。
近日,咸安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詐騙罪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檢察官提醒:
“黃昏戀”固然美好,但在邂逅之初的防騙意識更加重要,要通過多種方式確保對方身份信息真實可靠,掌握真實情況,切莫輕信甜言蜜語。
1.保持理性心理,不要輕信不明對象及可疑信息,對方誘導提出各種投資理財、幫購政策性保險等涉及金錢往來,都要提高警惕,防范上當受騙。
2.常與親友溝通遇到拿不定主意的事情不急于決策,不固執己見,多聽取親友意見,常與親友交流。從親屬子女角度,則要與家庭中老年人更多交流,對他們給予更多關愛。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