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伙盜獵者,起訴10人+生態賠償89480元!
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維系生物多樣性、調節生態平衡、促進物種進化等關鍵作用。保護野生動物資源,既是守護綠水青山的必然要求,更是關乎人類永續發展的長遠大計。然而,非法狩獵、交易等行為仍屢禁不止,嚴重威脅生態安全。2025年2月24日,通山縣人民法院就通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以及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賈某某、葉某某等十人非法狩獵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賈某某等十名被告人有期徒刑,追繳違法所得,并判令十名被告人支付生態損害賠償。
案情回顧
2022年7月至2024年8月,被告人賈某某、葉某某等十人在通山縣洪港鎮范圍內使用蛇籠、彈簧獵套、報警器等禁用工具獵捕蛇類、麂子、野豬等野生動物用于食用和售賣,共計捕獲王錦蛇25條,白鷴1只,麂子22只,野豬9頭,竹雞2只,眼鏡蛇12條,豬獾6只,野兔9只,果子貍2只,售賣野生動物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9380元。經通山縣野生動物保護站認定及相關司法鑒定機構鑒定,賈某某等人非法狩獵造成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共計人民幣89480元。
通山縣檢察院對案件進行審查后認為,賈某某、葉某某等十人利用法律規定禁用的獵捕工具獵捕蛇類、麂子、野豬等野生動物用于食用和售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依法應當以非法狩獵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賈某某等人獵捕野生動物數量大,對當地的生態系統造成巨大破壞,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進行生態損害賠償。
△庭審現場
1月6日,通山縣人民檢察院向通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十位被告人支付生態損害賠償。被告人賈某某、葉某某等10人對指控事實、罪名和量刑建議無異議,并愿意支付生態損害賠償。2月24日,通山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支持檢察機關全部訴訟請求。目前,各被告人均已履行判決,共計支付生態損害賠償89480元。
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所成。通山縣檢察院以“刑事檢察+公益訴訟”雙拳出擊,不僅讓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者付出代價,更是以檢察力量守住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底線。下一步,通山縣檢察院將持續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檢察之筆,書寫生態文明的動人詩篇。